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四条有效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维护制度,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符合安全运营要求。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