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利用公共汽车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发布公益广告。利用公共汽车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发布广告的,不得覆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营标识,不得妨碍车辆安全行驶、乘客上下车。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