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当按照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防涝、防洪、防疫、防灾和应急避险等能力。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