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实施老旧街区更新改造的,应当完善老旧楼宇等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空间品质、优化业态结构,建设精品街道、城市客厅等活力街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