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综合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