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综合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