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有效交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未通过的法规议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重新提出。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