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法规解释的报批和公布,依照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法规解释因相关法规内容的废止或者实质性修改而自动失效。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