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六条有效对多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