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填报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