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蔚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对象包括:
(一)由古城、东关、西关、南关共同构成的“一城三关”的格局;
(二)财神庙历史文化街区、鼓楼后街历史文化街区、公道巷历史文化街区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箭道巷传统风貌街区、珠市巷传统风貌街区;
(三)保持复建的衙署、现存的寺庙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空间关系,延续历史城区不循礼制的布局形式;
(四)历史街巷的肌理网络和空间尺度。保持鼓楼与南门之间的南北大街、正对东门的鼓楼大街、正对西门的牌楼大街和靠近南城门的州前街作为主要街巷的地位,保持其他历史街巷的路径;
(五)历史城区内以明清时代为主的整体建筑风貌特征,突出玉皇阁、南安寺塔、鼓楼、城门城墙、释迦寺、真武庙等标志性建筑在整体风貌中的统领地位,保护它们与朴素的民居形成的整体风貌和空间视廊;
(六)由衙署、庙宇、楼阁、佛塔、仓廒、民居和商铺以街巷连接而成的宏大建筑群,保持商业建筑与民居错落有致的空间特点;
(七)保留延续民居屋顶、门楼、山墙的形式多样、进退错落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明清灰色为主。民居丰富的街巷空间四合院、九连环等众多院落形式;
(八)古城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
(九)古青石道路、古井、古泉遗址、抱鼓石和上马石、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十)城池与壶流河、开阔的田野、城东南小五台及太行山的空间视廊关系,护城河环抱、群山环抱的古城格局;
(十一)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十二)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内容。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