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科创金融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科创类引导基金应当在收益分配、损失分担等方面公平维护各方出资人利益,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对于科创类引导基金,可以在基金组建方案中结合实际约定适度让利。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