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