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电子商务、快递、餐饮配送等企业应当防止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快递企业采取积分奖励等方式回收包装物。

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等场所配置果蔬菜皮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就地处理厨余垃圾。

鼓励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习惯,将废旧纺织品投放到专用回收箱或者交由回收经营者回收,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其他替代制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