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