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八条有效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也可以采取公开征集规划方案的方式,择优确定。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