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九条有效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坐标系、高程系和符合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标准的地形图。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