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支持开展森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林业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