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对排水户实行分类管理。排水户分为重点排水户和一般排水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并公布辖区内重点排水户名单。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由市排水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