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排水设施。鼓励建立运营维护范围界限明确、运营维护单位长期稳定、运营维护权责清晰的排水设施一体化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