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涉及低效工业用地的城市更新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和增建结建式地下空间不增收土地价款。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