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全民义务植树应当依托本地资源禀赋,按照适地适树、科学绿化、绿美结合的原则,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

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