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应当在每年三月集中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在其他适合植树的时间适当安排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