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