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建停车设施,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建设停车设施,有条件的可以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