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视监察、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