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特别促进第三十九条有效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