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公交车辆和其他固定线路客运车辆的站点设置或者移位,除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规定。

因站点设置影响公路以及公路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承担相应的费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