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应当坚持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开放包容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工作原则。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