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维护第八条有效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