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辖区内的雷电活动和雷电灾害发生情况,每年向社会发布雷电统计分析公报。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