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