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以及服务标准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