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诉求承办执行以下规定:

(一)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诉求,由有权处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团体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理承办;

(二)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单位职责权限的诉求,由平台确定一个承办单位牵头办理,有关单位配合办理,或者分别确定承办单位办理;

(三)情况复杂的诉求,由平台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具体承办单位。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