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管理和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