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台账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