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利用条例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防御、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社会参与的机制。气候资源利用工作应当尊重自然生态规律,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趋利避害的原则。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