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利用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巨灾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气象保险相关产品和服务,提升社会灾害救助能力。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开发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