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厂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租赁厂房,是指租赁用于工业生产、仓储的建筑。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