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