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租赁厂房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和经批准的规划用途要求。

有关部门发现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用于工业生产、仓储的建筑,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房屋使用安全、违法建筑处置等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