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发现在军用通信线路沿线进行筑路、兴修水利、建设农田、植树造林、砍伐林木、运输货物超高、架设线路、铺设管道或者水下作业等活动,可能危及军用通信线路安全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