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全社会应当弘扬中华民族养老、敬老、孝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养老服务的公益宣传,增强为老服务理念,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