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注重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统一协调,突出地方特色。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