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禁止在市区内焚烧祭祀品,抛撒冥纸、冥币。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