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或者恢复用热。热用户应当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到热经营企业办理停止或者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的手续。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