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各级林长应当定期开展巡查工作,通过巡访、调研、核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内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状况,督促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