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四章 衔接和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依法确认其效力。对以金钱、有价证券为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以给付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和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依法申请仲裁确认。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