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建设停车场时,应当同步配建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智慧停车应用。

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智慧化管理功能,实现在线电子支付、现金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在线电子支付的,应当简化支付程序,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影响支付时长的程序。

鼓励收费停车场采用电子感应设备收费。停车场收费不得拒绝现金支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停车场安装指定品牌、型号的电子感应收费设备。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