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安全等要求,并减少对通行、采光的影响;电梯外观、风格与周边建筑风貌、自然环境相协调。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加强对加装电梯现场勘察、规划设计、土建施工、电梯安装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